接下来的很多天。

  叶四海都过得很轻松。

  白天睡到自然醒,没事就瞎溜达,到了晚上五点钟,就带着一群少年去赶海。

  每次都有令人羡慕的收获。

  黄油蟹似乎掏不尽,每天都能抓到三五十斤。

  仿佛黄油蟹自己到点就准时爬到叶四海的脚下让他抓。

  其他赶海人已经麻木了。

  而叶四海其他一些海货也都收获满满。

  最气人的是叶四海抓的都是大货猛货。

  重量不够不要。

  尺寸太小不要。

  品相不美不要。

  你就说气不气吧。

  阿默的新摩托买了回来,是一辆红色的杜卡迪街车,花了他三十多万。

  小舅子每天就骑着他的小红摩托,得意扬扬的跟在叶四海屁股后面。

  这期间陈教授给叶四海发来了几份设计图,叶四海十分满意。

  而陈教授还做了一件让叶四海哭笑不得的事情。

  他把那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现代诗,以海子的名义给发表了。

  顺便还帮叶四海得了稿费三千块。

  这首现代诗一经发表,立刻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轰动。

  很多人纷纷打听这个海子是谁。

  陈教授保密工作做得很好,没有暴露叶四海。

  叶四海也不能怪陈教授,还得跟他说声谢谢。

  他还每天悄悄在下午三四点最热的时候,带着刘憨憨去码头召唤小虎鲸来继续养成计划。

  这件事很保密,就刘憨憨知道。

  这样到了月初一号。

  今天是林家给巧花妹办升学宴的日子。

  林家极为重视这一场宴会,受邀的客人也都是有分量的。

  梅姨这边也收到了一份非常正式的请柬。

  巧花妹几乎天天往梅家跑,但是请柬是林七亲自给送来的,以示尊重。

  梅姨收到请柬之后,紧张了好几天。

  因为请柬上,还写上了梅子强,梅婷的名字。

  但林家礼数做到位了,梅姨不可能真的把儿子女儿都叫回来带着去。

  毕竟,林家如此正式,可不是因为梅家。

  梅姨心头又暗暗为叶四海感到担心。

  四海和林家的差距太大了。

  她生怕四海会在宴席上受到刁难和难堪。

  而她一个村妇,没有见识也不会说话,根本帮不上忙。

  “四海,我还是……不去了吧。”

  梅姨有些为难的看着叶四海:

  “你带着新兵去,林家的客人要是刁难你,你……一定要忍。”

  叶四海哭笑不得。

  “哎呀,我的妈妈啊,你快去换衣服吧,人家巧花妹专门给你订的旗袍呢,快去快去,时间不赶趟了。”

  就在这时,门外出来一阵摩托轰鸣声。

  叶四海不用看也知道,是骚包的小舅子来了。

  这小子自从有了他的小红摩托,这几天尾巴都快翘上天了。

  至于说心心念了一年的游戏机,买回来就被他丢到了脑后。

  没钱的时候,三万块的游戏机就是白月光。

  这一下有了钱。

  什么?

  三万块的游戏机?

  谁玩那破玩意儿?

  阿默这小子,渣男潜质暴露得过于早了一点。

  “老板,漂亮。”

  刘憨憨举着手,指着门口走进来的女孩儿。

  巧花妹今天打扮得令人挪不开眼。

  她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小皮鞋,身上是一条淡粉色的连衣裙。

  身姿高挑而匀称。

  平常堆成丸子的头发,也变成了瀑布垂在肩上。

  巧花妹精心化了妆,看着就像是画卷里的小仙女儿。

  美丽动人,青春活力。

  她仿佛迎着风走来,步伐轻轻摇曳,优雅自然,仿佛这个世界都在她的脚下。

  叶四海根本挪不开眼。

  这是我的女孩儿!

  他突然有一种想要扑上去拥在怀中的冲动。

  巧花妹小脸儿红红,有些兴奋地对着叶四海转了一圈,问道:

  “漂亮吗?”

  “不是漂亮。”

  叶四海摸了摸她的脑袋:

  “是最漂亮,林巧花同学,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最最漂亮的。”

  “咯咯咯!”

  巧花妹羞涩的转头对梅姨说道:

  “姨,早上你给叶四海吃蜂蜜了吗?”

  梅姨怜爱的抓住她的手:

  “我们的巧花妹跟了我家四海,真委屈你了。”

  叶四海立刻抗议:

  “姨,到底谁才是您孩子啊?”

  “都是,都是。”

  梅姨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哎呀,您快去换衣服吧,我们马上就走,我七哥还在外面等着呢。”

  巧花妹连拖带拽的把和梅姨走了房间。

  阿默今天也穿了新衣服,一看就知道是这小子前几天买的高档货。

  “姐夫,今天你小心点,我大哥说了,要好好给你点颜色看看。”

  叶四海根本不虚:

  “不就是灌酒吗?谁怕谁啊,新兵,到时候我喝醉了,你记得把我扛回来。”

  “好的老板。”

  刘憨憨乖巧地答应了一声。

  然后他一脸疑惑地看着阿默,因为今天这个阿默,似乎跟平常不一样。

  “你,脸上有灰。”

  阿默一愣,顿时一慌:

  “屁,你才有灰。”

  说完,直接转身就跑。

  叶四海疑惑的看着刘憨憨。

  刘憨憨蒲扇大手在脸上抹了一把:

  “有灰,白的。”

  叶四海差点没喷了出来。

  难怪今天阿默这小子看上去白了不少。

  他也化了妆。

  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

  海边的少年,天天强紫外线照射着,怎么可能是白面书生?

  脸上不带点颜色,你都不好意思跟其他人一起玩。

  阿默比起刘小二几个人好很多了,绝对是他们当中最白的一个,但也是小麦肤色。

  今天化妆,肯定是被巧花妹强迫的。

  “新兵,你眼神这么好啊?”

  刘憨憨呵呵一笑:

  “好。”

  叶四海今天也焕然一新,但不像阿默那么骚包。

  就是简单的运动鞋,牛仔裤,还有一件淡红色的T恤。

  搭配着他健康的肤色,修长挺拔的身躯,显得沉稳而内敛。

  十多分钟后,巧花妹跑了出来:

  “有请我们亲爱的梅姨。”

  梅姨有些扭捏地走了出来。

  她身上是一件裁剪得极为合身的旗袍。

  款式很简单,用料也不是华贵的丝绸,可却给人一种承载了岁月的感觉。

  梅姨脸上微微有些发红,皱纹就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她看着是那么的朴实无华,却又带着坚韧和质朴。

  旗袍的优雅和这种气息融合在一起,成了一种独特的风采。

  手腕上,那一串鲜红色的砗磲手串,点缀得恰到好处,给人一种朴实动人的美感。

  梅姨的身上,体现了劳动的艰辛和生活的美好。

  “姨,您今天真美。”

  叶四海走上去,轻轻抱住了她。

  虽然喊不出口。

  但这是我的妈妈!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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