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年代 第十八章 唤醒

小说:信仰年代 作者:秋英格莱 更新时间:2019-01-02 06:14:22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红河县迤萨医院。

  我一直等候在急诊室门口,急诊室的门开了,阿玥被从急诊室里推了出来。我和医生一起把阿玥推进了病房,阿玥被各种仪器、针管,绷带裹在一起,仿佛是试验室里的一个试验品,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呢?我对医生说,医生,请问你阿玥的病情怎么样?她什么时候可以好起来?

  医生说:这个,这个不好说,我们已经尽力了。

  我问医生说:已经尽力了是什么意思?

  医生说:尽力了的意思是或许她明天就醒来了,或许她永远不会醒来了,因为她的脑部受伤特别的厉害,以我们现在的技术来说,只能看运气了。

  我抓住医生说:不行,不可以,她不能死,你们的技术不行,可以送到省里的医院,或者送到北京。

  医生说:来不及了,我们已经耽误了最好的治疗时间,以病人现在的程度,就是送到火星恐怕也来不及了。

  我对医生说:阿玥她不能死,我求你了医生,请你一定要她活过来。

  医生说,病人家属,请你冷静一点,治病救人是我们医生的本份和职责,我们是真的尽力了。

  阿索在这时冲了进来,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对阿索说:阿玥没有了,我对不起你,我真的不想这样,只要阿玥能醒过来,我可以替她去死。

  阿索摸摸我的身体说:你没事吧?你没事吧?

  我对阿索说,我没事,是阿玥帮我挡在了泥石流的前面。

  阿索说,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

  我对阿索说,什么我没事就好,可阿玥没了。

  阿索流着泪对床上的阿玥说,阿玥,都是哥哥害了你,都是哥哥害了你,本来是应该哥哥去死的。

  医生说:你们哭什么嘛?我说阿玥死了吗?她这是由于脑部严重损伤造成的暂时性休眠状态,并不是生命迹象的死亡,说不定明天就醒过来了,当然,也可能永远都醒不来了。

  我对医生说:你这不是废话吗?永远醒不来跟死有什么区别?

  医生说,这当然有区别,休眠和死亡是两个本质上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耐心地等等吧,说不定奇迹就发生了呢?

  我对医生说:这个奇迹的概率有多大?

  医生说,这个嘛?这个我就不敢说了。

  我对病床上的阿玥说:我应该说出来,阿玥,我应该说出来,我应该告诉你,我爱你。现在有什么用呢?现在说出来有什么呢?

  阿索对我说:你回去休息吧,我在这里守着阿玥。

  我对阿索说:不,我必须在这里,阿玥一天不醒来,我就一天不离开这里。

  阿索没有再阻拦我,我们俩个人守在病房里,看着病床上一点声息都没有的阿玥,输液管里的药水一滴一滴的流着,昨天还好好的一个人,现在却没有了一点声音,还是在昨天,在通往撒玛坝的路上,路过了开满樱花的樱花谷,几十里路的樱花像是天堂的路径,山风吹过,满天的樱花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风景,我们骑着马在飘荡的樱花丛中走过,阿玥伸手去接天空中落下来的樱花,并唱起了奕车人的歌谣,但我一句也没有听懂,只是感觉阿玥的声音好像是从天堂飘落下来。

  我对阿玥说:好是好听,可一句也没有听懂。

  阿玥说歌词的意思是:

  春风唤醒万物

  爱唤醒死亡

  信仰唤醒良知

  你唤醒我

  看着病床上的阿玥,昨天的歌谣好像是一种暗示,“你唤醒我”,我能唤醒阿玥吗?我不知道。

  我在想,一个人为了保护你,愿意为你去死,这算是什么样的爱呢?对阿玥的这种一见钟情算不算是爱情呢?

  如果不是遇见阿玥,我不会相信世间有什么爱情。

  我虽然没有真正的爱过一个人,但我却努力地去靠近过一个人。

  叶赫娜和我从小学同学到高中,然后又从高中同学到大学。结果呢?我们还是形同路人。

  就说我的父亲母亲吧,他们不是靠爱情活着的人。对他们而言,有高于爱情的东西在他们心里。我猜,这种东西在他们心里,叫做使命。

  我从来不敢相信世间有爱情这种东西。不是不相信,而是不敢相信。如果爱情真像日常生活那样简单,那么罗蜜欧和朱丽叶,还有梁山伯和祝英台,以及白素贞和许仙等,这些故事不会被人们世代传唱。就像人的身体需要什么的时候,会向你的思想发出需求信号。爱情也大概是这样。但需要和必须是两回事。人们的饥饿没有粮食不行,因为粮食是必须。但如果没有肉食是可以的。没有肉食吃,人们不会死掉。所以,爱情就像是肉食,是身体的一种需要,但不是必须。因此,人们的生活只要有粮食就足够了,如果再有一点肉食,那么就是一种奢侈了。

  我的外婆曾经自以为有了最好的爱情。可我的外婆和我的外公在美国生活的时候,我的白发苍苍的六十多岁的外公向我的白发苍苍的外婆提出了离婚。我的外公重新娶了一个二十岁的美国女孩。说起来就像是一个笑话。当然,我的作为核物理学家的外公有能力养活一个二十岁的美国女孩,但他摧毁了一个人对爱情的信仰。那年被抛弃的我的外婆作为一个搞艺术的人在美国根本就生活不下去。在之前,她是靠爱情养活。爱情没有了,她在资本主义的美国无法生活下去。就是说我的外婆回到国内后,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才又重新开始生活,凭她自己的努力成为国家音乐学院的终身教授。这像是一个传奇吧。不是,它不是传奇,是生活。

  因此,在这个世上,谁要相信什么爱情,那么他一定是这个世上的白痴。生活现实得比玻璃还透明,爱情残酷得我们都不敢相信。如果叶赫娜知道我不是一个工人家庭的孩子,而是一个有神秘背景的人,那么,她会把她的未来寄托给我,反之,我们之间就仅仅是同学而已,平行但不会有交集。因此,世上的爱情是什么,是彼此对彼此作出充分估价的一次对等的交易。注意,是一次,而不是一次性。一次性是以后没有了,一次是以后说不清还有多少次交易。这也就是我知道叶赫娜的心之后,再也不想未来。世间有几个女孩敢飞蛾扑火一样的投向爱情,以烧灼自己而成全对方?至少我没有遇到。

  如果说世上有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那就是所谓爱情。我也不敢说,在迤萨遇到的阿玥就是爱情。在我走进迤萨之前,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彼此的存在。但我为什么在看见男孩子包围她的时候,我就拚了命的上去?为什么在泥石流塌方冲向我的时候,她会以她的身体挡在我的前面?如果换作是叶赫娜,她会舍命的保护我吗?可以肯定,叶赫娜不会。

  那还是读初三的时候。叶赫娜在回家的路上,被几个小混混围住了。那是一个残阳如血的黄昏,几个小混混的围攻地点是动了心思的,基本上没有往来的人,偶尔走过一个两个人,也是不愿给自己惹事的人。这几个小混混就是几只饥饿的狼,都怪叶赫娜的裙子太短,如果她不是穿超短裙,也不会吊起几个小混混的不顾一切。叶赫娜的裙子又短,他们几乎是像剥一条鱼似的把叶赫娜剥光了,那时候,我躲在黄昏的墙角,我数了一下,是比我高的五个男孩子,我冲上去的话,肯定是找死,几个小混混撕裂的不是叶赫娜,而是我。硬拚是不行的,于是我拿出口袋中的哨子拚命地吹响,并大吼,喊道,说:“杀人了,警察来了,警察来了。”这一惊,几个小混混就跑,转眼就没了踪影。几个爱管闲事的北京大妈和我一起冲到了事发现场。我背向叶赫娜的身体把我的衣裳递给了叶赫娜。

  北京大妈问我说:“你们是同学吗?”

  我回答说:“是的。”

  北京大妈说:“你们要结伴走。就不会发生什么事了。好在没发生什么事情。养个闺女操心啦。怎么会有还这么大的胆子,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走到黄昏的墙角,我对叶赫娜说:“你转过身去,我把裤子借给你,如果你围着我的衣服回去,你家里人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肯定会急死。”

  我把裤子脱下递给叶赫娜,把叶赫娜送到了家门口。我自己只穿了一条短裤。那既不是北京的夏天,也不是北京的秋天,而是北京深冬的一个黄昏。从救她到送她到家门口,然后我离开,叶赫娜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以为她是被吓傻了。

  同样是初三时北京的一个黄昏,我被几个小混混拦住了,这一次就没有上一次那么幸运了。其中一个胖子说:“兄弟们,上。前次就是这小杂种多管闲事搅了爷的好事。今天要让他长长记性。”

  我环眼一看,就是那五个调戏叶赫娜的小混混。我看他们的手里拿着钢鞭、铁棍、跳刀,我知道反抗是没有意义的,胖子拿着跳刀,我迎着胖子的跳刀冲了上去,并对胖子说:“你要不杀死老子,你就不是爷们。你只要把刀刺进老子的身体你就是杀人犯,老子今天成全你。”

  这小子到底是没有杀过人,居然把手中的刀子丢在了地上。但其它几个小混混上前围住我,钢鞭、铁棍、木棍一起飞到我了我的身上。我被他们打翻在地。其中有人喊,“往死里打。”我听见是胖子的声音,说:“差不多就得了,真打死了,性质就变了,到时候咱们谁都跑不掉。撤吧。我看小子够义气。”

  我知道叶赫娜就在附近,就躲在黄昏的角落。我仅仅期盼在小混混离开后她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没有,直到我在医院醒来,也没有见到叶赫娜的影子。那个北京的深冬,我的心比北京的冬天还冷。

  医生告诉我的母亲,说“生死就在一寸间,如果头上的伤稍稍偏一个位置,那么这个孩子就没有了。”

  母亲问我,说:“你到底是惹上了什么人,下这样重的杀心?”我什么也没有告诉母亲。

  还是在那个北京的深冬里,还是在叶赫娜被五个小混混围住的一个黄昏,那天,我偷偷地把母亲枕头下面的手枪拿了放在我的书包里面。就在他们撕叶赫娜的裙子的时候,我在胖子背后用枪对准了胖子,说:“放她走,今天就是一个了结,再有动她的心思,老子就崩了你。”说完就往胖子的脚边开了一枪,胖子知道不是闹着玩的了。我看见叶赫娜走了之后,对胖子说到,“你们打过我一次,但也算放过我一次,算是结清了。我告诉你们我的名字,我叫黄子衿。”

  胖子说:“我叫杜润涧。”

  我对胖子说:“你们要找我算账可以,我随时等你们。但你们如若把我杀不死,那么,请记好,我活着就是你们的死期。”

  胖子战战兢兢地说:“好好好,恩怨从此一笔勾销,从今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你是兄我们都是弟,你是大哥,还不快给大哥跪下?”

  就在一支枪的威胁下,一群小混混全部跪下了。

  我把母亲的枪放回到母亲的枕头下面,就如什么也没有发生。

  这件事就算是有了一个了结。

  可是好笑的事情又发生了,有一天在学校里我被一个人拦住了,这个人居然是杜润涧,杜润涧的背后是他的几个小弟。原来这家伙和我是同一个学校,还是同一个年级,真是好笑的事情,每天来来往往我们居然从来不认识,如果不是叶赫娜,或许我们到老都不会认识。所以说无缘对面不相识就是这个道理。杜润涧,说:“大哥,英雄,咱们找个地方小聚一下。”

  我们到了钟鼓楼旁边的一个小酒馆。杜润涧要了一些燕京皮酒,对我说:“走一个?”

  我从来没喝过酒,但还是接住了。杜润涧还要了一只北京烤鸭。

  杜润涧拿了一瓶燕京皮酒,说:“大哥,咱们走一个。”

  我对杜润涧说:“好,走一个。”

  我们一人喝了一瓶。因为从来没有喝过酒,我就有点晕了。其实,杜润涧他们也都晕了。

  杜润涧对我说:“我就喜欢你的英雄豪气。”杜润涧转头对几个小弟说:“你们有吗?视死如归,视死如归才是大英雄。所以我喜欢你,真爷们。我家老爷子也有枪,但他妈就是一支没有子弹的空枪我也怕,拿在手里手就抖。到底是枪,要命的东西。”

  我故作豪气地对杜润涧说:“不就是枪嘛。”其实他妈谁不怕。心想,要不是被你几个杂种逼到绝处,老子至于偷枪吗?

  杜润涧试探地对我说:“那个,那个小妹是大哥你的人?”

  我对杜润涧说:“什么我的人?我只不过看不惯你们几个大老爷们围攻人家一个小女子,合适吗?真喜欢,至于用那种下作的手段吗?你说抢到手的东西有意思吗?”

  杜润涧对我说:“来,咱们再走一个。今天放心了。杜某再也不会用那种下三烂的手段。我担心的是如果是大哥你的女人,指不定那天一枪把我给崩了,咱们既然是兄弟,就得讲道义。”

  我在心里想,你这狗日的,都扯人家女孩子的裙子了,还讲什么道义?

  那天离开小酒馆,我是一直飘着回到外婆家的。好在外婆不在家,否则少不了一顿骂。

  自从我被打那一天,叶赫娜一直没有出现,到我回到学校,我们遇见,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就断定我和这个人永远不会发生任何的关系了。

  从那时开始,我们连眼晴对视的时候都再也没有了。

  她在我的世界里被彻底的删除了。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凭什么为了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女孩子宁愿抵上自己的命。

  初中毕业之前的一天,叶赫娜找到我,对我说:“愿意和我一起到长城看流星吗?听说最近有一次很大的流星雨。”

  我对叶赫娜说:“我凭什么跟你去看流星?”

  叶赫娜把一个瓶子塞进我的手里说:“我知道你喜欢我,所以有些事我想跟你解释清楚。”

  我对叶赫娜说:“我喜欢过你吗?”

  叶赫娜说:“我又不是白痴,你都愿意为我去死,那还不是喜欢吗?”

  我对叶赫娜说:“公主,你可能真的误会了。”

  叶赫娜说:“我知道你伤心。如果你不愿意和我到长城看流星,那么,瓶子里的星星,是我对你的心意。”

  我把瓶子递还给叶赫娜,她没有接,瓶子掉在了地上,瓶子里的“星星”散落一地。我们彼此转身走向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最滑稽的是这个约我到长城看星星的女孩,在高三的时候,已经和杜润涧手牵手的走在北京的街头。

  有一次,杜润涧约我喝啤酒,对我说:“怎么样,大哥?我的手段怎么样?”

  我对杜润涧说:“这才是绅士。”

  人们都说时光不会逆转,但很多事情是会逆转的,比如说你拚了性命去守护一个人,但这个人最后牵着的却是别人的手,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把你给卖了,你还帮这个人数钱。这样的事并非只发生在《莎士比亚戏剧》里,可能就发生在你的身上。

  那天,杜润涧和我喝啤酒的时候,叶赫娜走了进来,看看杜润涧,看看我,说:“你们认识?”

  我对叶赫娜说:“这有什么奇怪?我们不是每天进出一个校门吗?”

  叶赫娜说:“你们在商量什么?”

  我对叶赫娜说:“听说最近有一次很大的流星雨经过北京,我们在商量到长城看流星雨。”

  杜润涧也说“对,我们在商量去长城看流星雨。”

  那一分钟,我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叶赫娜的表情。

  我曾经努力地去爱一个人,而这个人对于爱的理解仅仅限于有没有利用的价值。所以,我也不相信自己会爱上一个边城的女孩了,可当我相信这份真爱的时候,却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答应我,也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会作一个正式的表白。因为,她躺在病床上,一点声息都没有。我再一次想起阿玥的歌谣:春风唤醒万物,爱唤醒死亡,信仰唤醒良知,你唤醒我。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唤醒阿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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